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请示签报的使用对象为部门秘书、部门领导和校领导。
进入应用后,点击校内请示,即可发起请示签报。进入请示单,根据请示内容填写相关信息。根据表单状态选择下一步办理人。
当部门领导阅示为空时,选择部门领导审阅,然后勾选下一步办理人。
当协办部门意见为空且有协办部门时,选择其他部门意见,然后根据需要勾选其他部门领导并提交。
当校领导审批为空时,选择校领导批示并选择对应的校领导,然后提交。
当所有表格都填写完毕,可选择下一步办结关闭流程。
部门领导收到请示签报时,根据请示签报内容填写回复意见,并交还给部门秘书。
校领导收到请示签报时,根据请示签报内容填写回复意见,并交还给部门秘书。
党政办人员可以管理所有的请示签报,并可以修改应用设置。